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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行为:正当程序权利

个人学生,或代表学生社团或组织的学生 违反学校政策的人有权享有正当程序权利和诉讼程序 确保公平听证的保证如下:

  • 被告预先收到指控通知
    学生或组织代表将收到书面通知 提前和合理的详细收费,以便学生或组织 代表参加学科会议和/或大学 聆讯委员会聆讯.

  • 被告可以质疑证据并提出辩护
    虽然学生或组织代表可以在纪律处分期间保持沉默 会议和/或大学听证委员会的听证会,他们可以选择反驳或质疑 出示任何证据或证人. 此外,他们将获得机会 出庭辩护对指控提出辩护并提供证人或书面证词 代表他们.

  • 被告可以有顾问
    协助学生或组织代表准备发言 可以选择一名指导老师,他可以出席学科会议或大学 听证委员会进行听证,但不得参加听证程序. 一个顾问 仅限于协助被推荐的学生或组织代表 他们的提问或回答,但不得在诉讼过程中发言.

  • 被告可质疑客观性
    在大学听证委员会的听证会上,学生或组织代表 可以质疑任何董事会成员的客观性,并给予合理理由相信 成员可能有偏见或有一些利益冲突. 副院长 学生或其指定人员将对任何此类质疑作出最终裁决.

  • 基于证据优势的结果
    纪律会议及/或大学聆讯委员会聆讯的结果 是否会完全根据提供的证据和优势来决定 证据的一部分. “证据优势”是司法审查的标准 学生纪律的过程,评估是否更有可能 该学生确实违反了学生行为准则和/或大学的规定 政策.

  • 被告可上诉
    在纪律会议及/或大学聆讯委员会聆讯后 学生或组织代表可对听证官的决定提出上诉 或大学聆讯委员会,但须有适当的上诉理由 《欧洲杯竞猜网站》中概述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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